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你公司《關于在吉林省啟動2016年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請示》(中儲糧〔2016〕432號)收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等部門《關于印發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通知》(國糧調〔2016〕55號)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自12月19日起在吉林省符合條件的區域啟動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當區域市場價格高于最低收購價格水平時,要停止執行預案;當區域市場價格低于最低收購價格水平時,要嚴格按照預案規定抓好收購。 國家糧食局 |
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