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5日,李克強總理簽署第740號國務院令,公布修訂后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印發《關于認真做好貫徹實施修訂后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條例》貫徹實施工作進行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國家糧食安全,提出了“確保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的新糧食安全觀,確立了以我為主、立足國內、確保產能、適度進口、科技支撐的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形成了一整套“牢牢把住糧食安全主動權”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糧食安全之路。《條例》在系統總結實踐做法經驗的基礎上,將糧食流通管理中成熟的政策制度法治化,是落實中央確定的加快完善糧食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成果,對于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知》強調,《條例》修訂適應糧食流通形勢發展新要求,針對糧食流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作出了系統化的制度完善,特別是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取消糧食收購許可,強化了糧食流通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全面規定了政策性糧食管理的禁止性行為;將防止和減少糧食損失浪費作為糧食經營活動的明確要求;大幅提高違法成本,加大違法行為懲處力度,對全面履行糧食流通管理職責、落實監管責任、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級發展改革部門、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政管理部門要準確把握、嚴格執行這些新要求,加快形成政府依法公正監管、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社會公眾積極有效監督的良好氛圍。一是認真落實糧食收購事中事后監管要求,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嚴肅查處擾亂市場秩序、損害農民利益的違法行為,讓監管“長牙齒”。二是切實加強政策性糧食管理,嚴厲查處“轉圈糧”、“以陳頂新”等損害國家利益和種糧農民合法權益行為,把糧食政策用好,把糧食庫存管好,把政策作用發揮好。三是嚴格落實糧食質量管理要求,依職責實施糧食流通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敦促糧食經營者認真履行質量安全義務,堅決杜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進入口糧市場和食品生產企業。四是嚴格落實防止和減少糧食損失浪費要求,持續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強化愛糧節糧宣傳教育,營造“愛惜糧食、反對浪費”的濃厚社會氛圍。五是主動履職擔當嚴格依法監管,自覺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觀念和意識,學會用法治的思維和方法解決問題、推動工作,切實維護好糧食流通的正常秩序。 《通知》要求,全面梳理需要制定實施性規范的事項,系統處理新舊銜接和過渡問題,全面清理現有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加快制定完善《條例》實施配套制度規范。大力開展《條例》培訓和普法宣傳,集中開展對糧食流通監管人員的全員培訓;結合“夏糧收購”、“秋糧收購”、“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全國糧食安全宣傳周”等重要節點,做好重點對象的宣傳,提高社會各界對《條例》內容的知曉度,引導糧食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糧食生產者和消費者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
來源: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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