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法喜同志: 您好!12月11日您在我局“局長信箱”咨詢“關于糧食熏蒸費的標準”問題的來信收悉。現答復如下: 《財政部關于調整中央政策性糧食收購和保管費用補貼標準的通知》(財建〔2019〕526號)明確,中央最低收購價和臨時收儲糧食保管費用補貼標準為每年80元/噸。《最低收購價、臨時收儲糧食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13〕203號)規定,“最低收購價、臨時收儲糧食保管費用補貼用于保管庫存糧食所需各項合理費用開支,包括質檢、監管等日常費用及損耗”。糧食保管費用補貼包干使用,儲存保管期間進行熏蒸作業產生的相關費用,在保管費用補貼標準內列支。國家鼓勵因地制宜應用綠色儲糧技術,促進儲糧藥劑使用減量增效。 感謝您對糧食和儲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安全倉儲與科技司 2021年12月17日 |
來源: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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