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冰同志: 您在我局“局長信箱”咨詢“進倉查糧是否屬于有限空間管理”問題的來信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2023年第13號令)中明確“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人員可以進入作業,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根據定義,同時滿足上述四個條件的情形,應判定為有限空間。 普通平房倉在日常儲糧期間是否為有限空間,不能一概而論。需結合本單位倉儲設施情況進行判定,主要影響因素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是否積聚或氧含量是否充足。如根據有關機構實驗散糧倉裝糧后,無論是否正在熏蒸或氣調,氧氣濃度可能因糧食呼吸、微生物活動降至19.5%以下,新玉米儲存45天后氧濃度可降至9.7%,此時易造成倉內氧氣含量不足,屬于有限空間;但如果裝糧倉內門窗較多、通道寬敞、通風良好,未在熏蒸或氣調,且不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氣含量不足時,不屬于有限空間。 感謝您對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應急物資儲備司 (此件主動公開) |
來源:糧食和儲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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