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堅持一體推進,壓實執法監管主體責任 一是高位推動。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糧食安全工作,多次對糧食流通監管作出批示;常務副省長專題研究糧食質量安全和執法監管工作,要求從嚴從快查處各類涉糧違法違規案件,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二是上下聯動。精心組織開展“嚴監管強執法重處罰行動年”活動,制定糧食安全重點工作部門職責清單、糧食購銷安全責任清單,將執法監管作為提升基層行政能力的重要抓手,專題研究、專門部署、專項督導。 三是責任驅動。將執法監管納入對市縣責任制考核重要內容,持續督促各地對專項巡視巡察、審計及庫存檢查等發現問題全面整改,對整改不力的通報督導,對考核排名靠后、問題突出的約談縣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持續傳導壓力。 二、堅持多措并舉,提升執法監管效率質量 一是提升執法能力。舉辦糧食流通執法監管等業務培訓班,全年累計培訓7500余人次,做到市縣糧食部門全覆蓋。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編制全省糧食流通執法監管手冊,規范執法流程。 二是完善監管機制。建立分重點分層次全覆蓋的定期巡查制度,全年累計出動檢查4300余人次。高效完成政策性糧油庫存、糧食收購、糧食出庫及糧食流通統計等檢查任務,開展糧食質量安全專項檢查,確保各項糧食政策嚴格落實。 三是創新監管方式。升級優化智慧贛糧平臺,探索視覺處理、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等技術應用,實現地方儲備糧信息化全覆蓋,上傳國家平臺數據量180余萬條,高效開展“穿透式”在線遠程監管。 三、堅持全面從嚴,嚴查涉糧違法違規案件 一是強化部門協同。建立央地、省直跨部門聯合執法監管工作機制,從“單兵作戰”轉為“協同作戰”,形成監管合力。與江西垂管局、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涉糧違法違規行為嚴查快處。 二是強化線索核查。健全“12325”線索核查處理機制,針對農民售糧欠款人無償還能力等特殊情況,積極推動屬地政府主動作為,通過撥付專項資金兜底支付農民售糧款,為農民挽回損失500余萬元。 三是強化案件查處。堅持從嚴查處、從重處罰,2023年全省對部分案件進行行政處罰,沒有出現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在全省開展“以案為鑒警示教育月”活動,通報10起典型案例,起到“處罰一例、觸動一片”的警示震懾效果。 四、堅持依法治糧,健全糧食流通法制體系 推動出臺《江西省糧食流通條例》,明確要求強化糧食質量安全管理,加強信用監管和信息化監管等,以立法形式保障省、市、縣三級執法監管經費、人員力量和工作運轉。制定出臺《江西省糧食收購管理辦法》《江西省糧食儲備管理失職失責行為調查和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明確糧食企業收購備案、儲備糧管理等行為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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